龙迅股份:龙迅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16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 3963 号智能科技
园 B3 栋龙迅股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普通股股东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8,298,72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8,298,7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7.0921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7.092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FENG CHEN 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龙
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彧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8,298,723 100 0 0 0 0
2.00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修改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8,298,723 100 0 0 0 0
2.0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8,109,313 99.7227 189,410 0.2773 0 0
2.03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8,109,313 99.7227 189,410 0.2773 0 0
2.0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8,109,313 99.7227 189,410 0.2773 0 0
2.05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8,109,313 99.7227 189,410 0.2773 0 0
2.06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8,109,313 99.7227 189,410 0.2773 0 0
2.07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8,109,313 99.7227 189,410 0.2773 0 0
2.08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8,109,313 99.7227 189,410 0.2773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晓雯、徐启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
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