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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未信安: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4-20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21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1 号楼融新科技中心 F 座 13 层公司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3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      《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9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          √
  10
         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予以披露。公司将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三未信安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8、9、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489      三未信安            2024/5/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
印章)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其中,以传真
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应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并务必在出席现场会
议时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3 日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1 号楼融新科技中心 F 座
13 层公司会议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
东大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邮箱:ir@sansec.com.cn
电话:010-84925998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 1 号楼融新科技中心 F 座 13 层公司会议室。
邮编:100012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      《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
        理制度的议案》
 11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