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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慧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2024-03-15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 慧辰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
管工作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026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具体
内容如下: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
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因追溯调整后,
信唐普华未实现业绩承诺金额,上海慧罄、上海秉樊、何侃臣等应对公司支付补
偿金额合计约1.73亿元。因据调查相关方当前补偿能力不足,公司与相关方协议
约定,拟将业绩补偿款和赔偿款支付安排变更为2024年至2029年分期收款,并对
相关款项对应的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鉴于相关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有关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
管要求:

    一、公司应密切关注相关方履约能力、款项的回收情况,及时依法采取合理
必要的追偿措施,及时回收业绩补偿款和赔偿款,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
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次变更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公司董事会应严格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结合2023年度拟对相关款项计提
大额减值准备的情况,审慎评估延长支付年限、分期收款相关安排的合理性和必
要性,充分披露本次变更方案的原因,供股东大会审议决策。
    三、公司独立董事应勤勉尽责,审慎评估本次变更承诺方案,依规召开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就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
勉尽责,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督促相关方按时履行
补偿义务,分阶段披露相关事项后续进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监管工作函的全文。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勤勉尽
责,认真落实监管工作函的各项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