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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慧辰: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2024-05-14  

证券代码:688500            证券简称:*ST 慧辰       公告编号:2024-043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5 月 17 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500        *ST 慧辰           2024/5/13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

序号                议案名称
9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取消议案原因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所”)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2)。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近期,鉴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确定,基于审慎性
原则,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决定取消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第 9 项提案,
即《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就本次取消审议聘任及相关事宜与大
华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大华所对公司本次取消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三、    除了上述取消议案外,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
   通知事项不变。

四、    取消议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2 号楼 6 层公司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
                       至 2024 年 5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
        案》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
        案》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              √
        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
        案》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
        案》
6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
        案》

9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10      《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
        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6、议案 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6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7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9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
10             《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