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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辰科技: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9-13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已批准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根据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
部分已授出但尚未归属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索辰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玉萍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根据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触发值归属条件规定“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财务报告,营业收
入增长率未达到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其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首次授予 27.6890 万股(调整后)限制

性股票,归属比例依次为 30%、30%、40%。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作废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3.0770 万股。2023 年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第一个业绩考核年度其归属比例为 30%,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7.3836 万股,上述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 10.4606
万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17.2284 万股,均为已授予尚未归属,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变更为
24 人。

    三、本次调整及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
员中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
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 10.4606 万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