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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索辰科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2024-09-13  

证券代码:688507            证券简称:索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6.05 元/股调整为 45.08 元/股。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0000 万股调整为 32.0474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数量由 19.0080 万股调整为 27.6890 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 2.9920 万股调整为
4.3584 万股。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由 66.05 元/股调整为 45.08 元/股。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0000 万

股调整为 32.0474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19.0080 万股调整为 27.6890 万
股;预留股份数量由 2.9920 万股调整为 4.3584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索辰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

告》,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玉萍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 年 9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2024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60 股。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61,173,432 股,扣

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 444,407 股,实际参与分

配股份数为 60,729,025 股,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利 23,077,029.50 元(含
税),转增 27,935,352 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89,108,784 股。

    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18 日,除权(息)日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实施完毕,根据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

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1、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归属数量的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其中:Q0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

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
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调整

后的数量=22.0000×(1+0.4567)=32.0474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19.0080 万股调整为 27.6890 万股;预留股份数量由 2.9920 万股调整为 4.3584
万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
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

    (4)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调整

后的授予价格=(66.05-0.3772)÷(1+0.4567)=45.08 元/股。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
要规定。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数量、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