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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微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6-20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7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兼总经理张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6,048 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43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 票回避,董事巨万里、张超、
陈建、陈从禹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