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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裕太微:关于持股5%以上非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24-06-08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4-023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非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李海华持有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4,965,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的 6.2068%,上述股份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李海华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自身
   资金需求,公司股东李海华计划根据市场价格,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2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减持期间为
   自公司披露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在减持总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5%的前提下,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
   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
   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收到股东李海华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 取 得 :
李海华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4,965,420    6.2068%
                                                                4,965,42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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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拟减持   拟减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持原
  称        量(股)         比例                           减持期间
                                                                          区间     源       因
                                          大宗交易减                                       自身
            不超过:       不超过:                         2024/7/2~   按市场   IPO 前
李海华                                   持,不超过:                                      资金
          1,200,000 股       1.5%                           2024/10/1     价格    取得
                                          1,200,000 股                                     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10 月 1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李海华作出的承诺事项具体如下:
            1、在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
            3、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
       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该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减
       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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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东李海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
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
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的
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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