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力源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3-22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力源科技

                            股票代码:688565




                                   二〇二四年三月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4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入场。
    三、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
件。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
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10 点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东
应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登记处登记。大会登记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
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并请



                                     1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持
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
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大会表决期间,股东不得再进行
发言。
    七、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
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九、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
礼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
离开会场。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1)。




                                    2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 10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 585 号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29 日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2024 年 3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宣读议案
(四)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推举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七)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八)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现场会议结束




                                         3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具体
情况如下:

    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2023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因公司原授予的激励对象吴钊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按照
回购价格(5.91 元/股)对前述激励对象分别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8,800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4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因公司原授予的激励对象蔡卓龙担任监事,职务发生变更,不再符合激
励条件,同意按照回购价格(5.91 元/股)对前述激励对象分别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 8,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海盐力
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2024 年 1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4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2024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自 2023 年 12 月 12 日和 2024 年 1
 月 6 日起 45 天内,公司均未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申报。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完成了前述 67,2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实施工作。
 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4,253,400 元减少至人民币 154,186,200 元,总
 股本由 154,253,400 股减少至 154,186,200 股。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和经营状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三、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鉴于前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章程的相关情况,根据法律、法规、规范
 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
 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425.34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15,418.62
万元。                                       万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425.34 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418.62 万
股,均为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
经理四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两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
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注: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58,800 股限制性股票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5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的 8,400 股合并办理回购注销手续,章程的修订以公司实际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的

变更为准,故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4,253,400 元减少至人民币 154,186,200 元,总股本由

154,253,400 股减少至 154,186,200 股。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6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高管辞任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具体情况如
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金史羿、林虹辰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为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正常开展相关工作,现拟聘任补选侯俊波、王洁川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审查,上述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对公司经营有重要作用,不存在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