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1-14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力源科技
股票代码:688565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4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入场。
三、股东到达会场后,请在签到处签到。股东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
件。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
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
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0 点正式开始,要求发言的股
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登记处登记。大会登记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
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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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请简短扼要,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无关的发言及质询,本次股东大会主
持人有权要求股东停止发言。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
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认真填写表决票,大会表决期间,股东不得再进行
发言。
七、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
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九、本公司将严格执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
礼品,以维护其他广大股东的利益。
十、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
离开会场。
十二、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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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 10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 585 号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2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宣读议案
(四)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五)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六)推举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七)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八)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与会人员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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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公司原授予的激励对象刘若颖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按照回购价格
(5.91 元/股)对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2,600 股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12,600 股已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完成注销。公司注
册资本由 15,194.97 万元变更为 15,193.71 万元;公司总股本由 15,194.97 万股变更
为 15,193.71 万股。因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变更,需修订《公司章程》相应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194.9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193.71
万元。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194.97 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5,193.71 万股,
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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