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航装备:江航装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2-13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4-030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综合考
虑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经营发
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请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
的大华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大华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
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
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
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23
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
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涉同济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 15%
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涉昌信农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
决大信在 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
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行政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0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
处分 19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益明
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
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
1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文
202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
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建辉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富尔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
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尚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未在其他
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益明、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文、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熊建辉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
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 年度拟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42.3
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减少 6%,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36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 6.3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2 年 2 月 9 日成
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聘请大华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大华对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请大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选聘结果,拟聘请大信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
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
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
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充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变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