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软件:凌志软件关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2024-09-06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4-034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
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2 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宝泉先生《关于提议苏州
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张宝泉先生提议公司以自
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宝泉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9 月 2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
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张宝泉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
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
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
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3、回购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价格:不超过 9.6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8、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400,010,003 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
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9.6 元/股进行计算,本次
回购数量为 520.83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 1.30%。按照本次回购金
额下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9.6 元/股进行计算,本次回购
数量为 312.5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 0.78%。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
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
情况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张宝泉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张宝泉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股份增减持计划;后续如拟实施新的股份
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张宝泉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
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
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
股份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