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4-03-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力
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
对力合微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微”)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 580.00 万元。关
联董事贺臻、别力子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
额合计为 10.00 万元。关联董事罗宏健、SU YAN DONG 回避表决,出席会议
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认
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
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第三方价格)
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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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
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
(二)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增加预计金额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
向关联方购买物业服务
合计: 10
二、本次新增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战荫光
(3)注册资本:450 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11 日
(5)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东路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 楼 106
(6)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东路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 楼
106
(7)主营业务:物业租赁与管理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润恒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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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控股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依法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将就 2023 年度增加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
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 2023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物业
服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
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
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
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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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
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营
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力合微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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