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4-03-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力合微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
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 655.00 万元。关联
董事罗宏健、SU YAN DONG 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认
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与
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
(第三方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各关联方,在业务、人
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金额。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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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和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 655.00 万元,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年初
本次预计金
占同类 至披露日
占 同 类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易类 本次预 业务比 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
关联人 业 务 比 际发生金额
别 计金额 例 累计已发 发生金额
例(%) 差异较大的
(%) 生的交易
原因
金额
深圳力合物
向关联方购 业管理有限 85 75 10.44 62.96 71 不适用
买物业服务 公司
小计 85 75 10.44 62.96 71 /
向关联方购 力合科创集
470 96 65.78 408.17 95 不适用
买房屋租赁 团有限公司
服务 小计 470 96 65.78 408.17 95 /
深圳清华大
向关联方购 100 6 0 0 0 不适用
学研究院
买技术服务
小计 100 6 0 0 0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年(前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 上年(前次)实际
关联人 次)预计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别 发生金额
金额 原因
向关联方购买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0 62.96 不适用
物业服务 小计 70 62.96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420 408.17 不适用
向关联方购买
房屋租赁服务 小计 420 408.17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100 0 不适用
2
向关联方购买 /
小计 100 0
技术服务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法定代表人:贺臻
(3)注册资本:49,524.8515 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1999 年 8 月 31 日
(5)住所: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0 楼 1001 室
(6)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0 楼
1001 室
(7)主营业务: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基地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物业服
务;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含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高新技
术企业孵化与创新服务;新兴产业战略投资与运营;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
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与培训;进出口与国际业务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9)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3年末,总资产为1,278,070.65万元,净资产为604,555.68万元,
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3,068.60万元,净利润为23,643.52万元。
2、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战荫光
(3)注册资本:450 万人民币
3
(4)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11 日
(5)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东路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 楼 106
(6)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新东路清华信息港科研楼 1 楼
106
(7)主营业务:物业租赁与管理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市润恒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1)类型:事业单位
(2)法定代表人:嵇世山
(3)开办资金:8000 万人民币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工业村
(5)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工业村
(6)宗旨和主营业务: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兴办
高新技术企业,为深圳服务。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关联方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
2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控股公司
3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第一大股东的间接控股股东
(三)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依法经营,过往发生的交易能正常实施并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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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就 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
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 2024 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物业
服务、房屋租赁服务、技术服务等,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根据市
场价格确定。
四、 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属于正常性业务,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
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上述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
及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
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
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
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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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力合微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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