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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合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3-27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王国海先生,拥
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所合伙人数
量为 238 人,注册会计师 2,27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2023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67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6.63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
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3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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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3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
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
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
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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