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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合微: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2024-06-27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8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1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8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1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8月25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60元/股调整为28.40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核查意见。

    6、2023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40元/股调整为28.15元/股。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

                                  2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四
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由28.15元/股调整为23.17元/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96,200
股调整为475,329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公司总股本
100,571,12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39,583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
数100,431,5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根据总股本摊
薄 调 整 后 的每 股 现金红 利 为 0.34951 元 / 股( 含 税 ) ,流 通 股份变 动 比 例 为
0.19972。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
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
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3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

    根 据上述公式,本激 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 =(28.15-0.
34951)/(1+0.19972)=23.17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
量/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
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

    因此,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96,200×
(1+0.19972)= 475,329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4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相关事宜。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调整、本次修订事项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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