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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斯信息:莱斯信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2-19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12 月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 关于 2024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

    议案二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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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要求的人员以外,公
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
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
以配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股东大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计票、监票人员推选代表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议案采
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
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
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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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公司进行登记,
会议将根据登记的名单和顺序情况安排发言,发言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
数,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超出议题范围或
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十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
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十二、主持人将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三、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
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十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
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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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 8 号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会议室(1307)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毛永庆先生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
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见证
律师。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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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2024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2
       易的议案》

     (六)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九)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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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 2024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的能力和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
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为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
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77 万元(含税),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65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2 万元(含税)。
     具体内 容请 详见 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
价格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聘期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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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提供有关金融服务,包括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经批准的其他金
融服务。
     鉴于财务公司系莱斯信息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
司,与莱斯信息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具体内 容请 详见 公司 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中国电
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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