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08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0,373,649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30,373,649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8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3 月 2 日 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61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0 万股,并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5,000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 3 名,对应限售股股份数量总计 30,373,6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37%。本次解除 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共计 30,373,649 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4 月 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年 9 月 24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股本数量由 50,000,000 股增加至 50,335,600 股。 2022 年,公司实施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达成,公司向 85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归属 275,560 股限制性股票。该 部 分 限 制 性 股 票 登 记 工 作 完 成 后 , 公 司 股 本 数 量 由 50,335,600 股 增 加 至 50,611,160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1)。 2022 年,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 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和 2022 年 12 月 28 日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0,000 股和 12,84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完成回购注销,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由 50,611,160 股减少至 50,498,320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和 2022 年 12 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2-091)。 2023 年 5 月,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同意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 本 50,498,32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9 股。2023 年 7 月,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75,242,497 股。受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影响,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由 2,038,500 股增加至 30,373,649 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 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勇承诺 ①本人直接或通过成都智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所持公司股份 系为本人实益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人所 持发行人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人 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③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收盘价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④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下同)届满后,在本人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转让 股份还将遵守届时生效适用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限售的其他规定。 ⑤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 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实际控制人张跃承诺 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人实益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持股、委托投 资、信托等情况,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亦不存 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智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①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系为本合伙企业实益持有、合法有效,不存在委托 持股、委托投资、信托等情况,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未设置任何质押、查封等 权利限制,亦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本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权益纠纷。 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智明达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智明达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0,373,649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1 王勇 22,176,787 29.47% 22,176,787 0 成都智为企业管理合伙 2 5,028,750 6.68% 5,028,750 0 企业(有限合伙) 3 张跃 3,168,112 4.21% 3,168,112 0 合计 30,373,649 40.37% 30,373,649 0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30,373,649 36 合计 30,373,649 36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