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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明达:成都智明达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6-04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45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 108 号 T 区 1 栋 1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普通股股东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3,043,41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3,043,4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29.551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9.551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勇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主持会
议。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邝启宇因公务未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秦音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33,043,41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回购注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 1 回购注销所涉激励对象及与之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志广、余际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
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4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