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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邮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4-02-0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保荐机构”)
作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披                  本次预计金额
                                    占同类              2023 年度 占同类
关联交                    2024 年度        露日与关联人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方                业务比              实际发生 业务比
易类别                    预计金额         累计已发生的                  生金额差异较
                                      例                  金额      例
                                             交易金额                      大的原因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
         公司及下属分公司、 90,000.00 40.55%       2,844.98 40,920.20 18.44%
         控股子公司
                                                                             结合市场行业
销售商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
                                                                             需求及公司实
品和提 公司、国华卫星应用
                                                                             际经营需要,
供劳务 产业基金(南京)合
                          2,000.00    0.90%              -         -       - 增加业务合作
       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下属分公司、控股
       子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
       公司及下属分公司、 1,600.00    1.09%          25.68    561.51   0.38%
采购商 控股子公司                                                              根据公司实际
品和接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                                                        经营需求,增
受劳务 公司、国华卫星应用                                                      加业务合作
                          1,000.00    0.68%              -         -       -
       产业基金(南京)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1
                                               本年年初至披                  本次预计金额
                                        占同类              2023 年度 占同类
关联交                        2024 年度        露日与关联人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方                    业务比              实际发生 业务比
易类别                        预计金额         累计已发生的                  生金额差异较
                                          例                  金额      例
                                                 交易金额                      大的原因
         及下属分公司、控股
         子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
资产租
       公司及下属分公司、         800.00 94.12%               110.59   616.08 95.69% -
赁
       控股子公司
            合计               95,400.00         /          2,981.25 42,097.79          //
    注:1、“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和“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两类日常关联交易中“占同类业务
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2、以上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3、2023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
    4、“资产租赁”中 2023 年度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 2023 年度租赁实际付款
额;2024 年度预计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 2024 年度租赁预计付款额;
    5、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2023 年度预计金 2023 年度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额           生金额
                                                                                           原因
                            中国邮政集团                                           关联方 2023 年相关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65,000.00         40,920.20
                            有限公司及下                                           投资阶段性调整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属分公司、控                 870.00           561.51 -
资产租赁                    股子公司                     670.00           616.08 -
                   合计                              66,540.00         42,097.79 /
    注:2023 年度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审计报告为准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000000000192465
成立时间                  1995 年 10 月 4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
营业期限             2019 年 12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法定代表人           刘爱力
注册资本             13,76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3 号
股东构成             财政部持股 90.0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 9.99%
                     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依法经营邮政储蓄业务;机要通
                     信业务和义务兵通信业务;邮票发行业务;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有效期至 2022 年 04 月 30 日);各类邮政
                     代理业务;报刊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政物流、电子邮件等新兴业务;邮政
                     软件开发;电子商务;邮政用品及通讯设备销售;邮政工程规划及邮政器材
                     销售;邮政编码信息和经济技术业务开发、咨询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广
                     告业务;仓储服务;会务、礼仪服务及咨询;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百
                     货、第一类医疗器械、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
                     品、服装、五金交电、家具、建筑材料、汽车的销售。保险兼业代理(限分
经营范围             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票务代理;文
                     艺演出票务代理;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体
                     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创意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
                     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
                     培训活动);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
                     批发、零售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烟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信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
                     游业务、批发、零售食品、零售药品、零售烟草、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电
                     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47,046.07 亿元、净资产 8,693.33 亿元;
财务数据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7,417.65 亿元、净利润 615.51 亿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3397886852
成立时间             2015 年 4 月 27 日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             2015 年 4 月 27 日至 2045 年 4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           胡尔纲
注册资本             958,14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甲 3 号 16 层甲 3-1601
股东构成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3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518,285.94 万元、净资产 1,965,086.29 万
财务数据
                     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 767,326.18 万元、净利润-5,668.41 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48.88%的股份




       3、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5MA1YBDYB1F
成立时间             2019 年 5 月 5 日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             2019 年 5 月 5 日至 2027 年 5 月 4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管理(南京)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           402,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 12 号
                     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业务。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公开资料未披露该关联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规定,为公司关联人。




       4、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97554210H
成立时间             2006 年 12 月 29 日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200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56 年 12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           谢云
注册资本             1,2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31 号 6 层 601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68%;
股东构成             国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17.98%;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6.84%;



                                              4
                   国新国同(浙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2.38%;
                   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63%;
                   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持股 5.44%。
                   注:上述股东为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
                   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航天科技成果的转化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卫星应用系统产品、电子通讯设备、软件产品的开发及系统
                   集成;物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
经营范围
                   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
                   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           公开资料未披露该关联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上市,上市前,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公司上市后,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再是公司持股 5%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以上股东,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上述持股变化后 12 个月内公司与
                   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仍比照关联交易审议与披露。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
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和备件;
向关联方提供或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向关联方承租房屋、出租设备等,相关交
易价格将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公
司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5
    公司预计的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
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能充分利用相关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
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
会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效良、杨连祥、郝文宇、张战
军、郭志朝、刘明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并核查有关资料,就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经营计划以及目前供应商、客户情况所制定,是符合
公司经营需要的。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根据协议价、市场价、竞标价来确定,考
虑到公司所在行业、市场的特殊性,公司已尽量参考市场可比价格或独立第三方价格来
定价,定价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从而损害任何一
方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其中关联委员郭志朝回避表决,非关联委员一
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4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
司正常经营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行情为
依据,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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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对《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关联监事宋云、翁骏就本议案回避表决,回
避后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总人数的半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上
述议案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监事会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总人数的半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
需要,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
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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