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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邦安全: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2-07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3-011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如下: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 3 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

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

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

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

 回购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1
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 50 元/股(含) ,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确认,公司董监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其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

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

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

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

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

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

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2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

2024 年 02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三)2024 年 2 月 4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权晓文先生

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通过公司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加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
                                 3
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 3 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

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

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拟回购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如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

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

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

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

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 3 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

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

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

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5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500

万元至 3,000 万元计算,本次拟回购数量为 30 万至 60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为 0.40%至 0.80%。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

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

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

格。
                                5
           (六)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

  金及自有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50 元/股(含)

  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

  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 份 数 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58,573,213         77.68   59,173,213    78.48    58,873,213     78.08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
               16,825,787         22.32   16,225,787    21.52    16,525,787     21.92
  流通股

  总股本       75,399,000          100    75,399,000     100     75,399,000     100


  注:1、以上数据未考虑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的情况,上表本次回购前股份数

  为截至 2024 年 2 月 5 日的数据。

       2、以上数据及指标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3、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

  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

  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根据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限内择机支付,具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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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弹性。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1,031,299,078.88 元、净资产为 925,834,844.58 元。按照本次回购

资金上限 3,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指标的比例为 2.91%、3.24%。根

据公司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 3,000 万元为上限

金额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2、本次实施回购股份对公司偿债能力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截

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0.23%,流

动负债 95,329,107.62 元,非流动负债 10,135,126.67 元,本次回购

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通过提

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有利于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等

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

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

市地位。

    (九)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

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

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监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直接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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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复公

司问询,表明其在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人员后续

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十)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公司发函确认,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其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

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

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提议人权晓文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2024

年 2 月 4 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其提议回购的

原因和目的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加投资者信心,基于对公

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拟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

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同时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

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

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财务状况以及

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

统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

机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提议人权晓文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权晓文先生在本次回购
                               8
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议人权晓文先生承诺积极推动公

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

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发布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将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

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

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若发生回购股份注销情

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

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

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按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1、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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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

格和数量等,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3、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

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

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

等事宜(若涉及);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如证券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

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

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

相关事宜;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项。上

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

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10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

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

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

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

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

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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