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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邦安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9-19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4-045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9 月 18 日,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

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权晓文主持,应出席董事 5 名,

亲自出席董事 4 名,委托出席的董事 1 名(独立董事冯燕春女士

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委托独立董事谢青先生出席并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

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

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权晓文的一致行动人王润合及董事韩卫东、陈四强为本次持

股计划参与对象,权晓文、韩卫东、陈四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无

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

落实,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

定了《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权晓文的一致行动人王润合及董事韩卫东、陈四强为本次持

股计划参与对象,权晓文、韩卫东、陈四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无

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批准奖励基金计

提和具体实施分配方案;

    3、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

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

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对《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7、授权董事会变更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
况对本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

日内有效。

    董事权晓文的一致行动人王润合及董事韩卫东、陈四强为本次持

股计划参与对象,权晓文、韩卫东、陈四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无

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充分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

发展战略以及实际审计需求,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未置换的发行费并入超募资金、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资金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

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

用超募资金 3,2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不

含未置换出的发行费)的比例为 29.86%。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陈伟勇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

陈伟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拟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