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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邦安全: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2024-09-19  

证券代码:68865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公告编号:2024-050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冯燕春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

原因,冯燕春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三届提名

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

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冯燕春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冯燕春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

董事会人数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远

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冯燕春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生效。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

任独立董事前,冯燕春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

关职责。
    冯燕春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冯燕春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

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独立董事候选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独立董事的议

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陈伟勇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

意陈伟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

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伟勇先生在提名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培训结业证书,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所要求的任

职资格。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工作,本次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经

审阅陈伟勇先生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未发现上述候选人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陈伟

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担任相应职

务的资格和能力。同意董事会提名陈伟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伟勇:男,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本科学历。1987 年-1997 年,任职于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曾任法制处

副处长;1997 年至今,任职于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现任管委会委员、

高级合伙人兼任乌鲁木齐分所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伟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伟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

伟勇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

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