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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风光: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8-23  

证券代码:688663             证券简称:新风光          公告编号:2024-037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财政部、国资委、证
   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2023)4号)规定:
   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上述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
   限,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
   确认无异议。
   2024年8月21日,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
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
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
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
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审计收费8.32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裁) 人                             事件         裁) 金额
                                                 尚余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金亚科技、周旭                      多 万,诉 讼 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
                                2014年报
  投资者     辉、立信                            过程中       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
                                                              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
             保千里、东北证 2015年重组
                                                              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立 2015年报           80万元
  投资者                                                      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
             信等             2016年报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项目合伙人     杨宝萱       2008年11月      2013年12月        2013年12月          /
签字注册会计师     曹俊        2022年6月      2020年10月        2024年7月           /
质量控制复核人     葛勤       1996年12月     1996年12月        1996年12月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杨宝萱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年度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年度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年度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度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曹俊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年度                青岛昂必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葛勤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年-2023年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年-2023年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年-2022年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1年-2022年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2年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过去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项目合伙人杨宝萱2022年受到监管谈话措施1次。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预计的年度审计服务费约为90万元(含税),主要包括财务审计费70万
元、内控审计费20万元。公司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
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项目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经验、实际投
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等因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在聘期内,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顺利完成了
公司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已达到上述办法规定的最长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年限,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本次选聘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最终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第一中标人。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
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
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结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
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因此,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8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