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信林: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9-11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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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1
议案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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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
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迈
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 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 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
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企业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 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4 点 00 分正式开始,会议
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
量之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权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 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
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
超过 5 分钟,次数不超过 2 次。
七、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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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股东请在各项表决事项栏的“同意”、“反对”或“弃权”
中任选一项用“√”表示,并在表决票上签字。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参照本公司发
布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九、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
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十、 公司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 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
调整。
十二、 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
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
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 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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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9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
2. 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 1009 号 2 楼会议室
3.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
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1.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2. 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并宣布
会议开始
3.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 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投票股
序 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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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逐项进行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
6.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7. 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8. 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9. 主持人宣读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与会代表签署会议文件
12.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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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
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
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
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4-034)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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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关于<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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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
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
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
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
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
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
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
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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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
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
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
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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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的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
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等因素定价决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36)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11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内控制度及
制定新内控制度的公告》(编号:2024-037)及《公司章程(2024年8月修订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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