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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益诺思: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25  

证券代码:688710           证券简称:益诺思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 199 号中
心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17

普通股股东人数                                                      1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3,779,14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3,779,14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8.1467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8.146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魏树源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李燕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53,743,595 99.9338 33,752 0.0627           1,800 0.0035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增加
         2024 年 度
         日常关联
  1                 21,081,058        99.8316   33,752   0.1598   1,800   0.0086
         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2、 议案 1 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关联股东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医

   药工业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
   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3、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赵丽琛、苏成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
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益诺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