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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悦安新材: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9-1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
构”)作为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安新材”、“公司”或
“发行人”)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悦安新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持续督导
  2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协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3                                                访、资料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4                                                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
        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
                                                   项。
        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经核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发
        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5                                                生须公告的重大违法违规事项以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及违背承诺的情况。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核查,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6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1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经核查,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公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7                                               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
     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
                                                理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
8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   制度体系,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
     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制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度,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文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   件进行及时沟通、审阅,确信其
9
     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进行了审阅,经核查不存在应及
10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况。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经核查,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人员未发生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11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关注函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经核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12                                              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情况。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 经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13
     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
         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
                                                    经核查,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发生
  14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
                                                    该等情况。
         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
         《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
         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
         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
         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经制定了现场检查的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15                                                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
         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进行专项现
  16     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
                                                    场检查的情况。
         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
         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
         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其他情形。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光大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
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悦安新材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一)市场竞争风险



                                        3
    公司在微纳金属粉体领域深耕多年,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向一批头部客户
提供了较全面的产品供应。但是,不排除未来有新进入厂商与公司展开直接竞争
的可能性;或当行业内其他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经营改善等手段提升产品性价比,
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存在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可能导致公司利润水平
下滑或市场份额下降。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品质、成本等方面继续保持竞争优
势,将会对公司的市场份额、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与国际龙头企业
德国巴斯夫和日本 EPSON Atmix 等企业相比,资金实力仍显不足。后续公司加
大研发投入、拓展营销网络等均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

    (二)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产品下游主要应用在电动工具、金刚石工具、电子元器件、高端汽车精
密零部件、雷达波吸收及信号屏蔽等高尖端领域。公司所处的新材料领域与下游
电子等行业的发展状况及国民经济状况息息相关。当前全球和国内的宏观经济形
势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影响下游
终端行业的市场需求因素发生显著变化,导致需求受阻,通过产业链传导,可能
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涉及对美国直接出口及部分外向型内销客户,出口订单会受中美贸易摩
擦的一定影响。
    如未来贸易摩擦加剧,将影响公司开拓美国市场,从而给公司的业绩带来不
利影响。

    (三)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下游高端消费类电子产品具有更新迭代速度快、发展方向不确定性大等
特点。因此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变化,行业内的企业被要求具有更快速灵活的研
发机制和具备突破性创新的工艺技术。如果公司不能具备产品方案解决能力,及
时创新并掌握相关技术,适时推出差异化的创新产品不断满足客户需求,则公司
的市场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将会削弱。
    同时,为进一步扩大产品应用领域,满足客户需求,公司需要对核心产品不
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并推进宁夏悦安等创新工艺项目落地。新技术、新
产品研发存在一定的创新风险,若公司研发进度或创新工艺技术从试验到顺利大


                                   4
规模产业化进度不及预期,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稳定、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公司核心技术、核心
生产工艺均通过自主研发完成。随着行业市场竞争的加剧,业内各家公司对高级
技术人才、专业服务人员和新技术研发团队的需求也日益迫切。公司主要生产基
地位于赣州市大余县,地理位置相对偏远,对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人才和高水平
研发人员的吸引能力相对不足。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薪酬、福利等方面持续提供
具备竞争力的待遇和激励机制,则可能造成技术人员的流失或无法吸引到更多的
优秀技术人才,从而影响公司的发展速度。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状况,
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一定影响。

    (五)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风险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监管政策日趋严格等因素影响,公司
安全与环保要求将逐步提高,若出现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等管理事故或自然
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安全环保事故,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旦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可能会影响客户与公司之间的合作,公司或面临被政府
监管部门处罚、责令整改或停产停工的风险。

    五、重大违规事项

    无。

    六、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204,961,635.30   179,693,232.93               14.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689,006.02    37,921,628.51               -3.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3,453,635.64    33,555,656.00               -0.3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46,407.29     3,931,437.86              501.47



                                        5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87,350,161.51   701,340,572.16                  -1.99
 总资产                       868,495,475.48   875,611,575.48                  -0.8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1                  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1                  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28              0.28                  0.00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2              5.59   减少 0.47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4.67              4.95   减少 0.28 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34              5.37   减少 1.03 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4.06%,主要系羰基铁
粉、软磁粉、雾化合金粉、金属注射成型喂料均实现了一定的同比增长。在精
密件类下游应用端,消费电子、汽车、五金、电动工具等领域使用金属注射成
型技术替代传统的锻造、铸造等工艺生产精密零部件,成本、效率、自动化程
度等优势较为突出,带动公司相关产品收入增长;在磁性材料类下游应用端,
用于消费电子、计算机及服务器显卡等领域的一体成型电感产品需求增加,同
时随着智能座舱、辅助驾驶等车载功能逐步普及,新能源汽车电子领域对一体
成型电感形成增量需求,带动羰基铁粉、软磁粉系列产品收入增长。
    2、2024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3.25%,主
要系在建工程转固但产能仍处于爬坡阶段,导致营业成本增加,同时因房产、
土地增加,导致相关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501.47%,主要系购买
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4、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本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原因发生变化且不影
响股东权益金额的,应当按照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故公司实施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上年同
期每股收益。

    七、核心竞争力情况


                                        6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技术创新和研发优势、产品多元化优势、客户资源及
品牌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一)技术创新和研发优势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微纳金属粉体新材料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羰基
铁粉、雾化合金粉及相关粉体深加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目前已经形成以
羰基铁粉、雾化合金粉两种基础粉末为主体,以软磁粉、金属注射成型喂料和吸
波材料三种深加工产品为延伸的产品布局。公司产品均具有较高的科技属性,下
游电子元器件、3C精密件等行业面对的终端客户包括AI算力、新能源汽车电子、
航空航天等高端制造行业,对原材料品质稳定性有严苛要求,同时还希望供应商
具备产品持续迭代能力。公司能够快速响应终端客户提出的新产品和工艺参数优
化的需求、具备扎实而迅速的研发转化新产品落地及批量生产的能力,构成企业
在高端新材料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的核心竞争优势。
    得益于多年的生产和研发积累,公司可在技术层面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从售
前需求对接、售中沟通到售后服务形成自身的技术特色和优势。针对客户的潜在
需求,公司较海外竞争对手新产品开发的周期大幅缩短,通过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为客户创造价值,增强客户粘性。同时,公司在提升运用大数据分析开展研发工
作方面持续发力,利用电脑视觉等先进技术,实时获取生产运营过程和产品质量
数据,以指导研发结果,并逐步建立与终端客户的项目研发数据共享机制,覆盖
研发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实施、产品验证和质量验证等方面,确保产品开发
的全过程得到有效监控。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和协同外部研究机构产学研双轨并行的模式,从终端需求
出发,建立多类别研发应用实验室,通过模拟客户使用公司材料的场景,多角度
提高产品性能,并逐渐积累材料应用的工艺参数条件,并能为下游客户提供合作
研发、工艺包输出、设备选型等一揽子技术方案支持。
    在产学研协同方面,公司建立了与科研院所、高校的深度合作关系,已与清
华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江西理工
大学等多所科研院所及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基于公司在粉末冶金原材料领域积
累的理论、经验和对市场需求的敏锐感,共同合作开展研发工作,以推动科技创
新和产业发展。


                                  7
    (二)产品多元化优势
    公司是微纳金属粉体行业内为数不多的同时拥有羰基铁粉和雾化合金粉系
列产品生产能力的企业,产品涵盖羰基铁粉、雾化合金粉及其深加工产品软磁粉、
金属注射成型喂料、吸波材料等。产品多元化一方面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全面、一
站式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汽车电子、算力等下游客户对羰基铁粉、雾化合金粉、
非晶材料等多种材料复配工艺的需求,规避使用单一材料存在的性能短板,增强
客户对公司产品线的黏性;另一方面,公司不同的产品在部分生产环节能够设备
共享、制备过程共享,有效降低产品成本,提升竞争力;同时,公司的羰基铁粉、
雾化合金粉既可以作为产品直接销售,也可以作为软磁粉、金属注射成型喂料、
吸波材料等产品的基础材料进一步深加工使用,这使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变化
灵活调整产品结构,帮助公司提升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
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和发挥各产品的协同效应,实现产业链的优化和整合。
    (三)客户资源及品牌优势
    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和快速反应的服务体系,公司树立了悦安品牌,不断积
累优质的客户资源,与多个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直接
或间接得到了诸如台达电子、三星电机等电子元器件龙头公司,VIVO 和精研科
技(300709.SZ)等 3C 产品行业知名公司,富世华(Husqvarna)、韩国二和(Ehwa)、
喜利得(Hilti)等国际领先金刚石工具企业,以及保来得(Porite)、Indo-MIM
Limited 等从事高端汽车零配件制造客户的认可,产品远销全球 20 余个国家和地
区,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和行业认可,品牌影响力显著。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为维持产品及技术优势,研发支出持续投入。2024
年 1-6 月,公司研发投入 888.80 万元,同比下降 7.84%,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为 4.34%;2024 年 6 月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 68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 11.72%。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在研项目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2024 年
1-6 月新增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3 项。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境内 19
项发明专利、15 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 2 项境外发明专利。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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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2024 年 1-6 月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注
  姓名      公司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备注
          董事长、总工程       3,184.48           26.57%             直接持股
 李上奎
                师               402.63            3.36%       通过岳龙投资间接持股
  王兵     董事、总经理          266.09            2.22%             直接持股
                                 406.70            3.39%             直接持股
          董事、副总经
                                 301.91            2.52%       通过岳龙合伙间接持股
  李博    理、财务总监、
                                   4.07            0.03%       通过岳龙投资间接持股
            董事会秘书
                                   1.68            0.01%       通过宏悦合伙间接持股
          董事、总经理助       1,145.90            9.56%             直接持股
 于缘宝
                理                 0.69            0.01%      通过江西百富源间接持股
  魏飞      独立董事                   -                  -             -
 李美红     独立董事                   -                  -             -
 曾德长     独立董事                   -                  -             -
  宋艳     监事会主席              4.20            0.04%       通过宏悦合伙间接持股
 陈玉梅    职工代表监事           14.00            0.12%       通过岳龙合伙间接持股
  蔡巍         监事                2.13            0.02%       通过岳龙合伙间接持股
    注:岳龙投资指赣州岳龙投资有限公司,岳龙合伙指赣州岳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宏悦合伙指赣州宏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西百富源指江西百富
源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024年1-6月,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兵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48.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除上述减持情形外,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9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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