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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悦安新材:悦安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10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城新华工业园江西悦安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 2024 年度拟任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
  2.00    《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人

          《关于选举肖志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2.01                                                        √
          董事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
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786      悦安新材            2024/10/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二)登记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城新华工业园江西悦安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
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
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
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
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如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公司
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城新华工业园江西悦安新材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宋艳
    邮编:341500
    电话:0797-8705008
    传真:0797-8772868
    邮箱:stock@yueanmetal.com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0 月 2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 2024 年度拟任独立董事薪
         1
                 酬方案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2.00         《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肖志瑜先生为公司第
    2.01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
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
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
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5)人
4.01    例:陈××                             √         -       √
4.02    例:赵××                             √         -       √
4.03    例:蒋××                             √         -       √
……    ……                                   √         -       √
4.06    例:宋××                             √         -       √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    例:张××                             √         -       √
5.02    例:王××                             √         -       √
5.03    例:杨××                             √         -       √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6.01    例:李××                             √         -       √
6.02    例:陈××                             √         -       √
6.03    例:黄××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
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