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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悦安新材:悦安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0-18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江西

                             二〇二四年十月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度拟任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7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志瑜先生简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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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悦
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
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
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
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并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后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
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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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
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
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悦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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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城新华工业园江西悦
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七)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度拟任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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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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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度拟任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肖志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拟
定 2024 年度拟任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若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志瑜先生的任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拟定肖志
瑜先生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 6 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
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承担。因换届、
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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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独立董事魏飞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
务,鉴于魏飞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
一,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肖志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志瑜
先生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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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肖志瑜先生简历

     肖志瑜,男,汉族,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
员,博士学位。1990 年 6 月至今任职于华南理工大学,历任华南理工大学讲师、
副教授、教授;2017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省佛山市岁之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长。
     截至目前,肖志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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