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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悦安新材: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26  

证券代码:688786           证券简称:悦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新世纪工业城新华工业园江
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4

普通股股东人数                                                        5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1,793,37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1,793,3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1.5660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566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李上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西悦
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博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4 年度拟任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61,708,552 99.8627 42,312 0.0684 42,506 0.0689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肖志
             瑜先生为公司第
  2.01                                61,647,770           99.7643               是
             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2024 年
         度拟任独立董         7,609         42,31                     42,50
  1                                 98.8977                0.5498              0.5525
         事薪酬方案的          ,927           2                         6
             议案》
        《关于选举肖
        志瑜先生为公
                         7,549
2.01    司第二届董事           98.1077
                          ,145
        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雪瑞、任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法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悦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