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万通液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0
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4-042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成立于1987年12月
1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
厦7层,首席合伙人为王晖。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人,2023年度末注册会
计师人数为241人,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141人,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31,828万元,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
计):22,770万元,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2,683万元,2022年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4家,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7,656万元,2022年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5月12
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和信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职业规
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和信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
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和信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万通液压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和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和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
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
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4年1月1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
了审前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
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3月20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
初审后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
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基本情况、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
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能
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