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昆工科技: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2024-01-30
证券代码:831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
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材料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现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北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条件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经公司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因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向北交所报送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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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收到北交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
(DF20230904001)。北交所正式受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5、2023 年 9 月 12 日,公司收到《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6、2023 年 11 月 1 日,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
北交所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三
十九条规定中止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7、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材料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曲靖市陆良县
铅炭储能电池用铝基铅合金复合材料项目”已以自筹资金基本完成建
设,后续还有流动资金投入需求,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根据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等因素,通过多种方式继续筹措资金,择
机研究再行启动再融资相关事宜。
三、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材料的议案》,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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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并
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战略发展规划等诸多因
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公司目前生产
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文件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与公司推进储能电池业
务的战略规划相违背。公司本次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并
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发行是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战略发展规划等诸
多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公司后续
将结合市场情况,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等因素,通过多
种方式继续筹措资金,择机研究再行启动再融资相关事宜。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
请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与公
司推进储能电池业务的战略规划相违背。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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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票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文件》;
(二)《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
(三)《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