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23 年 11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 派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3613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1.5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5,200,000.00 元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 8,689,600.00 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106,510,400.00 元。本次募集 资金相关发行费(不含税)为人民币 18,150,565.9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97,049,434.04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增加 资本公积人民币 87,049,434.04 元。 2023 年 12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L10443 号”验资报告。 (二)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A 115,200,000.00 减: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 B 8,197,735.85 减:承销费用增值税税额 C 491,864.15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 D=A-B-C 106,510,400.00 减:已支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E 9,952,830.11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F=A-B-E 97,049,434.04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 G 7,692.42 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应结余金额 H=D+G 106,518,092.42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 I 106,518,092.42 差异 J=H-I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1.5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7,28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1,597,584.91 元后实际收到 募集资金人民币 15,682,415.09 元。 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34,319,236.23 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9,952,971.70 元(不含 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金额合计 44,272,207.93 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 定, 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 金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派诺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派诺科技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 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派诺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派诺科技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决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97,049,434.0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的募集资金)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不适用 总额比例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入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途 额(1) 金额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2) (3)=(2)/(1) 态日期 化 武汉智能生 2025 年 8 月 产基地建设 否 60,000,000 0 0 / 不适用 否 8日 项目 研发中心建 2025 年 8 月 否 20,000,000 0 0 /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8日 补充流动资 否 32,731,700 0 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合计 - 112,731,700 0 0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 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 无 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 无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1,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11.5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17,28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1,597,584.91 元后实际收到募集 资金人民币 15,682,415.09 元。 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34,319,236.23 元,以自筹 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9,952,971.70 元(不含税),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 44,272,207.93 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无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投向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无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注 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净额(不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超额配售权尚未行使完毕,公司尚未获取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