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派诺科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2024-04-2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
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诺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派诺科技
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金额与上
2023 年与关
预计 2024 年 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联方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
金额
原因(如有)
购买储能产品、电
能质量改善产品、
购买原材料、 关联交易所对
动力设备、环境集
燃料和动力、 8,000,000.00 1,262,245.88 应的采购业务
中监控系统、医院
接受劳务 增加
后勤化管理软件、
劳务等
出售智能电力仪表
关联交易所对
销售产品、商 产品、软件系统、
6,000,000.00 3,828,804.47 应的销售业务
品、提供劳务 充电桩产品及系统
增加
等
其他 房屋租赁 10,000.00 14,761.90
合计 14,010,000.00 5,105,812.25
注:珠海西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术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曾金华
和吴忠宏、周扬夫妇的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上述股东已于 2019 年期间将所持公司股份减持
至 5%以下,且目前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因此,自 2024 年起公司不再将上述股东及其控
制的企业认定为关联方。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序 企业类 法定代
企业名称 住所 关联关系
号 型 表人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
深圳栅格信
丽社区兴科一街万科云城 有限责
1 息技术有限 吴小华 联营企业
一期七栋 A 座 2703 研发 任公司
公司
用房 2704 研发用房
熠电(上
上海市虹口区物华路 288 有限责
2 海)电气科 吴忠祖 联营企业
号 2 号楼 302 室 任公司
技有限公司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
珠海东帆科 有限责
3 技六路 15 号 1 号楼第四 周传建 联营企业
技有限公司 任公司
层 401 号房
南京博纳睿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有限责
4 通软件科技 180 号大数据 5 号楼 石号伟 联营企业
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6、207、208 室
原持有公司 5.00%
深圳库博能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朗
有限责 以上股份的股东徐
5 源科技有限 山路 28 号通产新材料产 门锟
任公司 斌持有 11.1418%
公司 业园 2 栋 2 楼整层
股权并担任董事
二、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自愿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
务往来客户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按公司全国统一渠道价格政策确
定,与其他客户一致,定价公允合理。
三、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
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公司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同
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关
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以及公司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颜丙涛 孟 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