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海希通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13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4-112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518 号 15 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王小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8,982,8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8,172,6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总经理李春友、联席总经理郑晓宇、副总经理蔡丹、副总经理张小飞、
财务总监闵书晗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调整储能系统采购合同关联交易主体及金额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储能系统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
公司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希智能(浙江)”)拟与中
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国际”)签订《菏泽储能
电站项目储能系统采购合同》,合同含税总金额:223,417,958.40 元(不含税
198,715,007.43 元)。海希智能(浙江)拟向中机国际销售菏泽储能电站项目所
需的储能系统。菏泽储能电站项目发包方为苏州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辰隆控股”),中机国际为该项目总包商。
截至目前,上述海希智能(浙江)与中机国际的关联交易已执行含税
111,708,979.20 元(不含税 98,857,503.72 元),剩余含税 111,708,979.20 元(不
含税 98,857,503.71 元)尚未执行。因辰隆控股综合评估其一期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其菏泽储能电站项目二期项目与中机国际达成一致意见,确认中机国际
不再参与菏泽储能电站项目二期项目建设。辰隆控股综合付款节奏和项目进度
安排,为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拟通过辰隆控股全资子公司苏州嘉润升物资贸
易有限公司直接与海希智能(浙江)签订合同并新增合同金额。
上述交易主体及合同金额调整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调整储能系统采购合同交易主体及金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07)。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8,982,88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苏州辰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暨调整关联交易主
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储能系统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
司海希智能(浙江)拟与中机国际签订《菏泽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采购合同》,
合同含税总金额:223,417,958.40 元(不含税 198,715,007.43 元)。海希智能(浙
江)拟向中机国际销售菏泽储能电站项目所需的储能系统。菏泽储能电站项目
发包方为辰隆控股,中机国际为该项目总包商。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预计公司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将上述关联交易合同金额计入了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截至目前,上述海希智能(浙江)与中机国际的关联交易已执行含税
111,708,979.20 元(不含税 98,857,503.72 元),剩余含税 111,708,979.20 元(不
含税 98,857,503.71 元)尚未执行。因辰隆控股综合评估其一期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其菏泽储能电站项目二期项目与中机国际达成一致意见,确认中机国际
不再参与菏泽储能电站项目二期项目建设。辰隆控股综合付款节奏和项目进度
安排,为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拟通过辰隆控股全资子公司苏州嘉润升物资贸
易有限公司直接与海希智能(浙江)签订合同并新增合同金额。
因上述调整交易主体及合同金额的原因,公司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
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暨调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232,32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周彤、周丹、李竞、李迎、苏州辰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
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全资子公
司调整储能系
一 统采购合同关 395,051 100% 0 0% 0 0%
联交易主体及
金额的议案
关于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
二 交易预计额度 395,051 100% 0 0% 0 0%
暨调整关联交
易主体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堃、易菲凡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
中所载明的议案相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