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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新安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1-21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4-069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延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王光强、魏文筠、黄忠、程世红因其他公务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韬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战略规划,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推进

公司科技研发和应用管理能力,经总裁提名,拟聘任张韬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分

管研发中心,负责公司科技研发相关工作。张韬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期限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信息披露

平台发布的《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
为 3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薪酬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转型安排,结合公司持续发展与变革的需求,为更好地适应市
场竞争环境,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与业绩,公司特制订
了《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薪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高管、核心骨干人员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参照
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综合因素,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2)加大考核比例,以更精准地衡量高管、核心骨干成员对公司经营业绩
的贡献,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更有效的薪酬分配。
    (3)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部按方案原则制定相应实施细则,授权董事长签署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薪酬、考核等相关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

为 3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魏延田兼任公司总裁,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整体审计业务需要,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友好协商,公司拟变更年度审计服务机构,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服务机构,审计
费用为含税 7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信息披露
平台发布的《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同意为 3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信息披露
平台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编号:2024-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