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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许昌智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6  

    证券代码:831396       证券简称:许昌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3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许昌市中原电气谷许继集团新能源产业园—许继智
能科技大厦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洪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本次会议召集、召开、
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2,187,7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9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董事会秘书郭世豪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
提名孙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并选举其
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与张宇、赵帅共同组成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来小康、李绪勇共同
组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贾
忠振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2        《关于提名贾忠振    72,162,018         99.96%           当选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3.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     《关于提名孙建华   72,162,018        99.96%          当选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并
         调整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议案》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1     《关于提名孙建     7,661,864         99.66%          当选
         华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并调整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议案》
   2     《关于提名贾忠     7,661,864         99.66%          当选
         振先生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红克、朱重洋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
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孙建华   独立董事     任职     2024 年 2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23 日       时股东大会
贾忠振     董事       任职     2024 年 2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23 日       时股东大会

陈平泽   独立董事     离职     2024 年 2 月 2024 年第二次临      审议通过
                                  23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