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志晟信息: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24-09-19
证券代码:832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7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2021 年 9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河北志晟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
3157 号),核准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671 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
发新股)。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 1,453.0435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6.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80.7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税)1,447.53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433.1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80
号)。
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
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全部行使,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17.9565 万股,由此增加的
募集资金总额为 1,482.1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
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9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张家
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二、募集资金监管补充协议的签署情况
近日,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
理》相关规定,公司与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开发区支行及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或“本协议”),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变更内容:
原协议 《补充协议》修改为
第六条: 第六条: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
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3,000.00 万 元 或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的 3,000.00 万 元 或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的
20.00%(具体金额或比例由甲方与丙 20.0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通
方协商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 知 丙 方 , 同 时 提 供 专 户 的 支 出 清
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 单。”
出清单。”
(二)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除本协议变更内容外,原协
议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三、备查文件
(一)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