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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志晟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4-11-29  

证券代码:832171              证券简称:志晟信息               公告编号:2024-087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达到 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穆志刚先生出具的《权益变动提示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穆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171,557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43.58%;一致行动人阎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456,6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6.18%;一致行动人廊坊市云智文化传媒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智文化”)持有公司股份 1,046,400 股,占公司
当时总股本的 1.62%,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9,674,557 股,占公司当时总
股本的 61.38%。

    2、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1-056),根据《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发行公告》公布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在初始发行
规模 14,530,435 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
2,179,565 股 , 由 此 本 次 发 行 总 股 数 扩 大 至 16,710,000 股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64,642,592 股增加至 66,822,157 股,此次战略配售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穆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171,557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42.16%;一致
行动人阎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456,6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5.65%;一
致行动人云智文化持有公司股份 1,046,4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57%,以
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9,674,557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9.38%。

    3、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2-039),以公司当时现有总股本 66,822,15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新增股份 33,411,078 股,公司当前
总股本由 66,822,157 股增加至 100,233,235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穆志
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 42,257,33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2.16%;一致
行动人阎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 15,684,9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5.65%;
一致行动人云智文化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 1,569,6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57%,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 59,511,83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59.38%。

    4、因近日云智文化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即云智文化普
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由穆志刚先生变更为杨旭先生(现持有云智文化
10.8000 万元的合伙份额),由杨旭先生执行合伙事务并实际控制云智文化,对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穆志刚先生和云智文化已不存在属于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对关于一致行动人关系认定的情形,穆志刚先生对
云智文化不再构成控制关系,即双方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本次双方一致行动
关系解除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穆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257,33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42.16%;一致行动人阎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5,684,9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5.65%,以上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7,942,235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57.81%。

    二、所涉后续事项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
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穆志刚先生出具的《权益变动提示告知函》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