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梓橦宫: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2024-07-04
证券代码:832566 证券简称:梓橦宫 公告编号:2024-068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
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分别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续监
管指引第3号》”)、《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鉴于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
权益分派情形,对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
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
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
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66)和《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67)。
3、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2023年7月7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3-072)。
4、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5、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6、2024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以及《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
二、 本次调整事由及方法
1、调整事由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145,961,080股
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46,561,08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600,0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
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24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及价格
(1)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方法及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之“二、回购价格的
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为:“派息的调整方法: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
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P=3.21-0.35=2.86元/股。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方法及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二、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调整方法为:“派息的调整方法: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
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调整后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P=3.21-0.35=2.86元/股。
三、 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
和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4月26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5月24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对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3.21元/股调整为2.86元/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持续监管指引
第3号》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预留授予价格。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天璇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价格
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持
续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等相关手续。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上海天璇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
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预留授予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
律意见书》。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