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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梓橦宫:监事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4-07-23  

证券代码:832566            证券简称:梓橦宫         公告编号:2024-085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
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 2023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
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19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
司《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
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3、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以 2024 年 7 月 19 日为授予日,以 2.86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5 名激励对象
授予 6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川梓橦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