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威贸电子: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4-08-2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上海威贸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贸电子”或“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威贸电子新增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预计 2024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2024 年度公司向慈溪市威怡
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慈溪市威力弹簧有限公司、上海实升电子有限公司、宁波阔
容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硅橡胶制品、弹簧、金属件等材料不超过 300.00 万元:其中
向慈溪市威怡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慈溪市威力弹簧有限公司、上海实升电子有限
公司采购金额合计不超过 265.00 万元;向宁波阔容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不超
过 35.00 万元;公司向上海实升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线束、塑料件、安费诺排线等
产品不超过 15.00 万元;公司向高建珍租赁房屋不超过 37.50 万元。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4 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开展需要,本次需新增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本次拟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调整后预计
关联交 主要交易 累计已发 新增预计 调整后预计 金额与上年
原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易类别 内容 生金额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
额差异较大
的原因
购买原
采购硅橡
材料、
胶制品、
燃料和
弹簧、金 3,000,000.00 77,635.33 0 3,000,000.00 2,940,963.19
动力、
属件等材
接受劳
料
务
公司新增关
联方上海恰
销售线 怡科技有限
出售产
束、塑料 公司,同时
品、商
件、安费 150,000.00 67,688.67 500,000.00 650,000.00 183,735.23 为满足公司
品、提
诺排线等 日常业务开
供劳务
产品 展需要,增
加销售产品
预计金额
委托关
联人销
售产
品、商
品
接受关
联人委
托代为
销售其
产品、
商品
其他 房屋租赁 375,000.00 187,500.00 0 375,000.00 375,000.00
合计 - 3,525,000.00 332,824.00 500,000.00 4,025,000.00 3,499,698.42
注:累计已发生金额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最终以年度
经审计的结果为准。
本次公司拟增加预计向上海恰怡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线束等产品不超过 50 万
元。增加后,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不超过 65 万元。
二、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上海恰怡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 388 弄 1-14 号 4 幢一层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 388 弄 1-14 号 4 幢一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童斌斌
注册资本:2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业设计
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工器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周豪良、高建珍控制的上海威贸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持有上海恰怡科技有限公司 35%的股权。
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
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
开展的需要,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
正常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交易的决策按照公司
的相关制度进行。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且未超过 3,000.00 万元,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4 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7.2.6 条规定:“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以
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应当比照本规则第 7.1.17 条的规定提供评估报告或
者审计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者评
估”,公司本次新增后的 2024 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未达到上述标准,该
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贸电子本次新增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公司关于本次新增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威贸电子本次新增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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