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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民士达: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03-19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10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预计 2024 年   2023 年与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原因
购买原材料、   购买原料、水、电、 320,000,000        183,707,167.28    预计 2024 年芳纶纸产
燃料和动力、   蒸汽等                                                  销 量增长带 动原料 及
接受劳务                                                               动力采购量增加
               出售产品等              10,000,000         80,123.91    预计 2024 年芳纶纸民
销售产品、商
                                                                       品 及其他特 定区域 销
品、提供劳务
                                                                       量增长
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10,500,000        982,108.40    预计 2024 年在关联方
               购买劳保用品、五金
                                                                       处购买劳保、设备、备
其他           备件、包装物、后勤
                                                                       品备件、包装物等数量
               服务、维修服务等
                                                                       增加
       合计               -           340,500,000    184,769,399.59             -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烟台开发区黑龙江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宋西全
 成立日期                             1993-05-20
 注册资本                        86,404.4983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                        烟台开发区黑龙江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军岩
 成立日期                               2013-04-16
 注册资本                           4,105.8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对位芳纶衍生品的加工、销售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裕兴路与浙江路交叉路口南
   住所
                                      500 米
法定代表人                              李京涛
 成立日期                               2002-12-31
 注册资本                           496.8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生产各种纸管、箱板及相关纸制品
实际控制人                              李京涛
 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峨嵋
   住所
                                山路 1 号内 215 室
法定代表人                              杜玉春
 成立日期                               2020-11-05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等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烟台泰广德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烟台泰广德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 9 号内 1 号
法定代表人                              史春光
 成立日期                               2017-12-26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电气安装服务等
实际控制人                              史春光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烟台泰和新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烟台泰和新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莱山街道黑龙江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潘士东
 成立日期                             2023-08-17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机械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特
 主营业务
                                  种设备销售等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7、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福莱山街道峨眉山路
   住所
                                      1号
法定代表人                            马千里
 成立日期                             2022-04-06
 注册资本                         5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销售等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8、山东广瑞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山东广瑞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 1 号动力车间一第二层
法定代表人                               毕景中
 成立日期                                 2021-05-11
 注册资本                             6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计量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9、宁夏泰和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宁夏泰和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英力特项目园区道路以
    住所
                                  北、停车场以东
法定代表人                               张军岩
 成立日期                                 2021-12-03
 注册资本                              500 万人民币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密封用填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
 主营业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碳纤维再
              生利用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等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0、Tayho Hong Kong Limited
关联方名称                       Tayho Hong Kong Limite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香港
法定代表人                               杜玉春
       成立日期                              2022-08-05
       注册资本                            100 万港币
       主营业务                          供应链管理服务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元

关联交易                                                    预计 2024 年关联
              关联人名称      关联关系      主要交易内容
  类别                                                        交易发生金额
购买原材
             泰和新材集团                   购买原材料、
  料、燃                    公司控股股东                     32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燃动力
料、动力
小计                                                         320,000,000.00
             烟台泰和兴材
             料科技股份有
  销售产     限公司、宁夏   控股股东控制
  品、商                                      出售商品          1,000,000.00
             泰和兴资源再     的其他企业
品、提供     生利用技术有
或者接受         限公司
  劳务委
托,委托      Tayho Hong    控股股东控制
                                              出售商品          8,000,000.00
或者受托     Kong Limited     的其他企业
    销售
             烟台泰和新材   控股股东控制
                                              出售商品          1,000,000.00
             销售有限公司     的其他企业

小计                                                           10,000,000.00
             烟台泰广德电
                            控股股东参股
             气设备安装有                     安装维修            100,000.00
公司章程                        公司
                 限公司
中约定的
                            过去十二个月
适用于本
             烟台裕兴纸制   内,曾为控股
公司的其                                     购买包装物           800,000.00
               品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
他日常关
                                他企业
联交易类
             烟台泰和新材
  型                        控股股东控制    购买产品、检
             高分子新材料                                         250,000.00
                              的其他企业        测费
             研究院有限公
                    司


               山东广瑞检测
                              控股股东控制    认证费、检测
               技术服务有限                                         50,000.00
                                的其他企业          费
                   公司
               烟台泰和新材                   购买设备、备
                              控股股东控制
               智能装备有限                   品备件、安装       9,000,000.00
                                的其他企业
                   公司                           服务等
               泰和新材集团                   劳保用品、后
                              公司控股股东                         3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勤服务等

 小计                                                           10,500,000.00
 合计                                                          340,500,000.00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宋西全、邢丽平、石岩、于玮系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
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并进行了事前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目前,因关联交易拟购买的芳纶造纸用短切纤维及沉析纤维尚不存在充分竞争
的公开市场,定价主要依据双方签署的《间位短切纤维、沉析纤维定价及价格调整
机制》、《关于<间位短切纤维、沉析纤维定价及价格调整机制>的补充协议》确定;
其余产品参照公开销售的市场价格执行。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定价原则的确定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出,符合公允定价的基本原
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与泰和新材签订长期供货框架协议及关于长期供货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有效
期为长期。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向泰和新材采购原料和燃动力,是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现实需要;向泰和
新材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销售的芳纶纸主要应用于特定领域和特定区域,有利于培
育芳纶纸细分市场,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向泰和新材控股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
维修服务、包装物、检测服务等,可以提高采购业务供应的及时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可以加强公司与泰和新材在芳纶产业链的战略合作关系,
实现共赢和发展。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价格确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民士达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
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关于本次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民士达本次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和新材签订的《长期供货框架协
议》、《关于长期供货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