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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民士达: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3-19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39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烟台民士达
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
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4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
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
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2023年4月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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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
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与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
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
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2024年3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通
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初稿等事项,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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