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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民士达: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4-03-19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烟台民士
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民士达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
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民士达对 2024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
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 2024     2023 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年发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别
                                     (元)          (元)            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                                                       预 计 2024 年 芳 纶 纸
             购买原料、水、电、
燃料和动力、                    320,000,000       183,707,167.28   产销量增长带动原料
             蒸汽等
接受劳务                                                           及动力采购量增加
                                                                   预 计 2024 年 芳 纶 纸
销售产品、商
                出售产品等          10,000,000         80,123.91   民品及其他特定区域
品、提供劳务
                                                                   销量增长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商
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商
品
                购买劳保用品、五                                   预 计 2024 年 在 关 联
其他            金备件、包装物、    10,500,000        982,108.40   方处购买劳保、设备、
                后勤服务、维修服                                   备品备件、包装物等


                                        -1-
           务等                                                数量增加
合计                -         340,500,000     184,769,399.59              -


 二、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                           烟台开发区黑龙江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宋西全
成立日期                                    1993-05-20
注册资本                            86,404.4983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                           烟台开发区黑龙江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军岩
成立日期                                     2013-04-16
注册资本                               4,105.8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对位芳纶衍生品的加工、销售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
 3、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烟台裕兴纸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经济开发区裕兴路与浙江路交叉路口南
  住所
                                     500 米
法定代表人                               李京涛
成立日期                                 2002-12-31
注册资本                              496.8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生产各种纸管、箱板及相关纸制品
实际控制人                               李京涛
关联关系          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峨嵋山
  住所
                                 路 1 号内 215 室
法定代表人                               杜玉春
成立日期                                 2020-11-05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等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烟台泰广德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烟台泰广德电气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 9 号内 1 号


                                -3-
法定代表人                             史春光
成立日期                               2017-12-26
注册资本                            1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电气安装服务等
实际控制人                             史春光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参股公司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6、烟台泰和新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烟台泰和新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莱山街道黑龙江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                             潘士东
成立日期                               2023-08-17
注册资本                           20,000 万人民币
             机械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制造;特种
主营业务
                                   设备销售等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7、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烟台泰和新材高分子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福莱山街道峨眉山路 1
  住所
                                       号
法定代表人                             马千里
成立日期                               2022-04-06
注册资本                           5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销售等


                              -4-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8、山东广瑞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山东广瑞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 1 号动力车间一第二层
法定代表人                            毕景中
成立日期                               2021-05-11
注册资本                           6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                   计量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等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9、宁夏泰和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            宁夏泰和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英力特项目园区道路以北、
  住所
                                   停车场以东
法定代表人                            张军岩
成立日期                              2021-12-03
注册资本                            500 万人民币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密封用填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
主营业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碳纤维再
             生利用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等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5-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10、Tayho Hong Kong Limited
  关联方名称                      Tayho Hong Kong Limited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香港
  法定代表人                                 杜玉春
   成立日期                                  2022-08-05
   注册资本                                100 万港币
   主营业务                           供应链管理服务
  实际控制人                   烟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与公司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
   履约能力      良好,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                                                     预计 2024 年发
               关联人名称      关联关系       主要交易内容
  类别                                                       生金额(元)
购买原材
           泰和新材集团                       购买原材料、
料、燃料、                   公司控股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燃动力     320,000,000.00
  动力
小计                                                         320,000,000.00
           烟台泰和兴材
           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宁夏泰 控股股东控制
销售产品、 和兴资源再生                         出售商品
                            的其他企业                          1,000,000.00
商品、提供 利用技术有限
或者接受        公司
劳务委托,
委托或者     Tayho Hong   控股股东控制
                                                出售商品
受托销售     Kong Limited   的其他企业                          8,000,000.00

              烟台泰和新材   控股股东控制
                                                出售商品
              销售有限公司     的其他企业                       1,000,000.00

小计                                                          10,000,000.00




                                    -6-
            烟台泰广德电
                           控股股东参股
            气设备安装有                    安装维修
                               公司                          100,000.00
                限公司
                           过去十二个月
            烟台裕兴纸制   内,曾为控股
                                           购买包装物
              品有限公司   股东控制的其                      800,000.00
                               他企业
 公司章程
            烟台泰和新材
 中约定的
            高分子新材料   控股股东控制   购买产品、检
 适用于本
            研究院有限公     的其他企业       测费           250,000.00
 公司的其
                  司
 他日常关
 联交易类   山东广瑞检测
                           控股股东控制   认证费、检测
     型     技术服务有限
                             的其他企业         费             50,000.00
                公司
            烟台泰和新材                  购买设备、备
                           控股股东控制
            智能装备有限                  品备件、安装
                             的其他企业                    9,000,000.00
                公司                          服务等
            泰和新材集团                  劳保用品、后
                           公司控股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勤服务等         300,000.00

小计                                                      10,500,000.00
合计                                                     340,500,000.00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因关联交易拟购买的芳纶造纸用短切纤维及沉析纤维目前尚不存在充分竞
争的公开市场,其定价主要依据公司和控股股东签署的《间位短切纤维、沉析纤
维定价及价格调整机制》《关于<间位短切纤维、沉析纤维定价及价格调整机制>
的补充协议》确定;其余产品或服务参照市场同期同类服务价格协商确定,定价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独立性不会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控股股东采购原料和燃动力,是其生产经营的现实需要,向控股股东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销售芳纶纸主要应用于特定领域和特定区域,有利于培育芳
纶纸细分市场,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向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采购设备备件、维
修服务、包装物、检测服务等,有利于提高采购业务供应的及时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可以加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芳纶产业链的战略合作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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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实现共赢和发展。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公允的市场
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宋西全、邢丽平、石岩、于玮回避表决。公司董事
会已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召开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并进行了事前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审议。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民士达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本次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民士达本次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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