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民士达: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18
证券代码:833394 证券简称:民士达 公告编号:2024-084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 3 号民士达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西全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8,296,4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11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8,296,45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田浩森、王丹丹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