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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骏创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叶邦银)2024-03-20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叶邦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
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叶邦银,男,1970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教授职称。2015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南京审计大学瑞华审计与会计学
院副院长。2020 年 6 月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国富中审学院副院长。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11 月 28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
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
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3〕9 号)提出的“确定独
立董事合理兼职的上市公司家数,强化独立董事履职投入”,结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综合考虑个人
实际情况,本人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自 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王健鹏、施春兰之日起本人辞
职生效。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连续三
                                         缺席
           应出席    现场或通   委托出          次未亲自出席或
                                         董事                     列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讯表决出   席董事          者连续两次未能
                                         会会                     东大会
事姓名     会议次    席董事会   会会议          出席也不委托其
                                         议次                      次数
             数      会议次数    次数           他董事出席的情
                                          数
                                                       况
叶邦银       7           7        0        0           否           5

     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
弃权的情形。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3 年,本人恪尽职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对董事会相关议案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报告期内,本人共
发表了 2 次事前认可意见,3 次独立意见。2023 年 9 月,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本人与公司其他时任独立董事共计召开了 3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并对 3 次专门会议上审议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序                                                                 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号                                                                 类型
1    2023 年 4 第 三 届 董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月 24 日     事 会 第 十 的专项报告》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七会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第三届董
    2023 年 8               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拟开展远期结售汇
2                事会第十                                            同意
    月 22 日                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2023 年半
                 八会议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案
                 第 三 届 董 的可行性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 9
3                事 会 第 十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同意
    月8日
                 九次会议   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未来
                            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三 届 董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2023 年 10
4                事 会 第 二 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 同意
    月 16 日
                 十次会议   票期权的议案》
                 第 三 届 董 《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2023 年 10 事 会 第 二 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5                                                                    同意
    月 27 日     十 一 次 会 《关于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议         票期权的议案》
6   2023 年 11 第 三 届 董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月 11 日     事 会 第 二 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十 二 次 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议           理人员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公司与前子公司无锡沃德关联
                              交易的议案》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及内容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各种沟通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
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
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报告期内,我在公司的实际工作时间为 14 天。相关工作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日期                             工作内容

                              列席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了解出售子公
         2023 年 1 月 11 日
                              司形成对外借款相关情况。
                              与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管理层沟通 2022 年年报的具
         2023 年 2 月 20 日   体安排和进展,提醒公司准确、及时做好相关披露
                              工作。
                              查阅公司购买土地及境外子公司增资相关资料,并
         2023 年 3 月 19 日
                              提出意见。
                              就年报董事会拟审议事项,沟通了解 2022 年年报
         2023 年 4 月 20 日
叶邦银                        及相关事项的大概情况。
                              列席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管理层 2023 年相
         2023 年 5 月 20 日
                              关经营总结及计划汇报。
                              现场查阅并核实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相关财
         2023 年 6 月 30 日
                              务数据和资料底稿,确认实际执行符合监管要求。

                              现场了解公司 203 年半年度经营总体情况,检查公
         2023 年 7 月 15 日
                              司内控制度运行情况。
                              查阅公司 2023 年半年报相关公告资料,提出信披
         2023 年 8 月 20 日
                              建议。
                              列席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阅 2022 年半
        2023 年 9 月 7 日
                              年度权益分派相关材料。
        2023 年 9 月 21 日    了解再融资相关计划安排,提出意见和建议。
                              列席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阅再融资相
        2023 年 9 月 26 日
                              关资料,了解再融资进度安排,并提出合理建议。
                              查阅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资料,提前了解拟
        2023 年 10 月 15 日
                              预留授予情况,并提出意见。
                              了解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并就拟召开董事会审议的
        2023 年 11 月 10 日
                              独董制度改革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解并提出建议。
                              列席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与新任董事沟
        2023 年 11 月 28 日
                              通交流。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3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并不断推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化,持续关
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与公司进行有效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权,
监督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3 年度,本人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与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按时参与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
各项议案等其他文件,在此基础上独立地行使表决权。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
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与江苏证监局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提升履职能力。通过不断学习独立董事履职及规
范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专业知识和
独立判断作用,提高自身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更好的从实际行
动出发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邦银
                                                     2024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