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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骏创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05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安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3,815,5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19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40,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9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 人,列席 4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3,815,57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
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3,798,06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6%;
反对股数 17,50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
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
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3,798,06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6%;
反对股数 17,503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
 (一)                                   540,755      0%        0          0%     0      0%
                      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
 (二)                                   523,252   96.7632%   17,503   3.2368%    0      0%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的议

                      案》

           《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三)    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523,252   96.7632%   17,503   3.2368%    0      0%

                 有效期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夏敏、薛明珠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