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 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同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惠同新材履行持续 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 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惠同新材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6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同意湖南惠同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 1275 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1,700,000 股新股(含行使 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5.80 元/股,发行股数 18,869,566 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的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9,443,482.8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5,365,875.38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94,077,607.42 元。截至 2023 年 7 月 7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3]40560 号)。 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惠 同新材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 1 次发行的获授权主承销商,未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 式从二级市场买入本次发行的股票。惠同新材按照本次发行价格 5.80 元/股,在 初始发行规模 18,869,566 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 量 2,830,434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416,517.2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人民币 1,461,793.37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54,723.83 元。截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4361 号)。基于此,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6,780,000 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1%。公司 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125,8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6,827,668.7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032,331.25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5,860,000.00 减:发行费用 16,827,668.7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9,032,331.25 减: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1,028,982.61 加: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361,802.07 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8,365,150.7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制订了《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 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 及《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 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分别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2 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591180346336 81,095,810.3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 54980188000142114 17,269,340.33 分行 合计 98,365,150.71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 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3,201,780.15 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审议了本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500 万元(含本数)闲 3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银行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银行存款种类),使用期限自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3 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2023 年度产生 购买主体 签约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期限 的收益 2023 年 10 月 30 中 国 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公司 日 至 2024 年 10 164,904.14 司益阳分行 协定存款 活期存款 月 29 日 中 国 光大 银 行 股 份 有 2023 年 10 月 至 公司 49,856.05 限公司益阳分行 2024 年 10 月 合计 214,760.19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 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4]12001-1 号)认为:惠同新材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 4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不存在违规存 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5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截止日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 109,032,331.25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28,982.61 得的募集资金)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028,982.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重大变 途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预计效益 变更 态日期 化 年产 350 吨 金属纤维项 否 82,713,882.86 2026 年 不适用 否 目 补充流动资 否 26,318,448.39 11,028,982.61 11,028,982.61 41.9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金 合计 — 109,032,331.25 11,028,982.61 11,028,982.61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 公司原计划于 2023 年底前开工建设,因募投项目用地尚未落实导致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落后 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 于计划进度。目前募投项目用地仍然在洽谈中,投资计划(募集资金用途)无需调整。 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6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3,201,780.15 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详见本核查报告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情况”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