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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惠同新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4-03-2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同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惠同新材履行持
续督导义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惠同新材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预计 2024 年 2023 年与关联方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
接受劳务
销售产品、商 销售金属纤维、金属                                  公司基于关联方的需
                                11,000,000.00     1,266,226.54
品、提供劳务 纤维烧结毡                                          求进行预计。
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其他
       合计             -        11,000,000.00    1,266,22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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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本次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预计
                            关联交易类
序号        关联交易对象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
                                型
                                                                       (元)
           广东新力新材料                 销售金属纤维、金属纤维烧
     1                         出售商品                              11,000,000.00
               有限公司                             结毡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广东新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新材料”)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ZHANG YE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1 月 19 日
         住所: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永盛纺织城综合楼
         实际控制人:ZHANG YE
         主营业务:生态环境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
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等
         关联关系:新力新材料属公司董事 ZHANG YE(张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
业
         主要财务状况:因保密原因,关联方未提供。
         履约能力:根据关联方资信情况,其信誉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审议情况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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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该议案的董事会表决情况为:同意 10 票,回
避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张冶先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2024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该议案的的监事会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预计 2024 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
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定价参照市场价格、产品合理构成成本,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方式确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上述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相关业务单位将根据业
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性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运营所产生,具有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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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惠同新材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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